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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藝術大學智慧財產權保護專

轉知文化部加強宣導為共同扶植國家文化發展,請勿不當使用侵權圖像。


公告日期:1900/1/1


訊息內容:

轉知文化部因致力於培養創作人才,推動文化產業,惟時有發生政府機關屢遭檢舉抄襲等不尊重創作者權益之行為,嚴重影響產業發展並有損國家形象。請加強宣導尊重著作權法規定。



附        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