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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藝術大學智慧財產權保護專

請使用正版教科書,勿非法影印書籍、教材,尊重智慧財產權。


公告日期:2015/3/6


訊息內容:

依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,學校和老師都可以在合理範圍內,影印書籍作為上課的教材。 所謂的合理範圍當然要跟老師講課的內容有關係,就國際實務上客觀的標準來說, 通常指影印一本書的一部分,如果影印全部的話,很難被認可為合理範圍,會構成侵害著作權。 http://www.tipo.gov.tw/ct.asp?xItem=253029&ctNode=6987&mp=1



附        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