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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藝術大學智慧財產權保護專

宣導校園網路使用上的安全性相關資訊


公告日期:2011/12/19


訊息內容:

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、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,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,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

附        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