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導校園網路使用上的安全性相關資訊
公告日期:2011/12/19
訊息內容:
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、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,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,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附 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