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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藝術大學智慧財產權保護專

 
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保護智慧財產權圖書館管理機制

 

 

 

壹、圖書與影音光碟合法使用機制  

 

一、紙本館藏 

 

(一)本館應讀者研究之需求,得就其蒐藏之著作重製之,重製 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;期刊或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 文集之單篇著作,每人以一份為限 (著作權法第48 條第1 款)。

 

(二)讀者影(列)印圖書及期刊資料,請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範,切勿非法影印,如有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(著作權法第91條)。請參閱本館訂定之影列印服務使用須知。

 

 

本館各樓層影列印區均有張貼「請尊重智慧財產權」等相關標示

 

 

本館各樓層影列印區均有張貼「影、列印使用須知」

 

 

本館各樓閱覽區均有張貼「請尊重智慧財產權」標示。

 

 
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圖書館影、列印服務使用須知

中華民國97年12月23日館務會議通過

 

第一條 凡本館之圖書及期刊資料、網路資料等,在不侵犯著作權,且合理使用範圍內,讀者皆可利用本館設置之影(列)印機影(列)印。
第二條 本館影(列)印服務採自助式,讀者需先至1樓服務台旁影、列印販賣機購買影(列)印卡,即可自行操作機器影(列)印資料。
第三條 影(列)印收費標準: (一)單張影(列)印卡費用為100 元。 (二)黑白影(列)印:A4及B4每張收費新台幣1元整、A3每張收費新台幣2元整。 (三)彩色影(列)印:A4每張收費新台幣10元整。
第四條 影(列)印中如遇有效果不良、缺紙、夾紙或機械故障情形,請通知1樓服務台人員處理。
第五條 影(列)印完畢請將館內資料歸回原架位,或放置於書車由專人歸架。
第六條 本館應讀者研究之需求,得就其蒐藏之著作重製之,重製 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;期刊或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 文集之單篇著作,每人以一份為限 (著作權法第48 條第1 款)。
第七條 讀者影(列)印圖書及期刊資料,請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範,切勿非法影印,如有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(著作權法第91條)。
第八條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勿使用非法軟體、P2P下載,並依相關 法規影(列)印、重製資料。
第九條 本須知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 

二、電子資源使用方法:

 

(一)讀者使用全文資料庫或電子期刊時,請先詳閱出版社的使用規 定及版權聲明,並確實遵守之。

 

(二)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若涉及違反相關規定而經查證屬實,讀者須 自負相關法律責任,並停止其使用權。

 

(三)檢索所得之全文資料嚴禁重複多次或短時間內大量列印或下載。

 

(四)請勿使用自動下載軟體,有系統或大量地列印或下載資料。

 

(五)資料僅限於個人學術研究或教學目的使用,請勿做為商業營利用途。

 

(六)有同時上線之人數限制的資料庫,使用完畢請務必離線,以免影響他人使用權益。

 

 

本館資訊檢索區每台電腦首頁,標示「請尊重智慧財產權」的說明
 

 

三、館員定時巡視讀者使用行為,並分時段做巡館紀錄。

 

 

貳、提供合法使用範圍資訊

 

一、讀者使用全文資料庫或電子期刊時,請詳閱出版社的使用規定及版權聲明,並請確實遵守之。

二、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若涉及違反相關規定而經查證屬實,讀者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,並停止其使用權。

三、檢索所得之全文資料嚴禁重複多次或短時間內大量列印或下載。

四、請勿使用自動下載軟體,有系統或大量地列印或下載資料。

五、資料僅限於個人學術研究或教學目的使用,請勿做為商業營利用途。

六、有同時上線之人數限制的資料庫,使用完畢請務必離線,以免影響他人使用權益。

 

 

本館電子資源系統說明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

 

 

本館電子書查詢首頁均有標示 「著作權人同意授權」使用說明

 

 

參、館藏數位化

 

一、論文數位化授權方法: 授權取得與作業方式:本校碩博士論文數位化授權方法,為在上傳過程中,點選論文全文授權,同意或不同意公開論文全文授權,同意者請選擇校內與校外公開時間,授權的區域使用者將可以在網路上下載全文電子檔;不同意授權者將不公開全文資料,使用者必須至圖書館調閱論文紙本。按確定儲存回到上一個畫面。

 

 

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 全文授權使用說明

 

 

肆、合法圖書及影音光碟採購決策機制

 

一、統一採購辦理情形

 

本校圖書館全年度接受各系所師生薦購書單(含教科書),滿足讀者之需求。

 

 

本館首頁提供「校園著作百寶箱」供讀者參閱
 

二、合法圖書及影音光碟採購決策機制

 

圖書館採購各類型館藏,透過代理商向出版社發訂時,即要求來源合法,代理商交貨需檢附原始購買憑證(原始採購憑證)供採購人員檢核,以確保所購為合法圖書且金額無誤。西文圖書採購部分,透過臺灣銀行採購部(原中信局)以西文圖書共同供應契約辦理。(西文圖書採購契約) 公播版之視聽資料貼有「公播版限國立台灣藝術大學使用」標籤或「公播證明」文件。

 

 

本館館藏之視聽資料外殼張貼「僅限台藝大圖書館使用」 及「版權所有 翻拷必究」的原始採購憑證標示

 

 

本館於視聽資料架上張貼嚴禁擅自移動本室各項視聽器材 、設備,以及拷貝或轉錄視聽資料標示說明。

 

 

公播證明文件

 

 

本館採購合約書明確說明有關「智財權」相關權責規定